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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婚礼,主持人说今天是王府李府的喜事,而你姓张,你会怎样?
以前耳听为虚,但是今天眼见为实,参加一对新人婚礼,婚礼开始,主持人说,今天是王府李府的大喜日子,我代表全家人向远道而来亲朋好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一番客套话语之后,当主持有请双方父母登台时,忽然台下不淡定了,只见继父说,既然是王府李府的婚礼,那我这个姓张的外人上台有意义吗?
当时全场一片哗然,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只见主持人随机应变,走下台去再三道谦。谁知继父一根筋,丝毫沒有退让意思。
然后说,只给五分钟解决问题时间,这时新娘新郎走下台去,给继父跪下敬茶好话说尽,继父依然油盐不进一意孤行。
突然一位中年男人上台一把夺过主持人的话筒,宣布既然是李府王府的婚礼,我们姓张的撤了,去另一个酒店,备好菜肴宴席招待各位,说完一溜烟带着张家人浩浩荡荡离开了婚礼宴会厅。
当时宴会厅一片狼藉,无法收拾残局。
台上只留下母女俩抱头痛哭?
听说继父大哥还是一县之长,百姓之父母官,受过高等教育,理应胸怀宽广,海纳百川,退一步海阔天空,其不是皆大欢喜吗?
当初继父你既然接纳母女俩就该做好思想准备从容面对一切,虽然说没有血源关系,毕竟喊了你十几年的爸爸,于情于理不该出此难题难为继女?婚礼是庄严而圣神,人生只有一次,这样闹腾,会给继女带来一生刻苦铭心的伤痛?
所以说父母们为了儿女请不要随意提离婚,伤不起啊!
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究竟有没有被李自成做成“福禄酒”给吃掉了?
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究竟有没有被李自成做成“福禄酒”给吃掉了?
这纯粹是清朝为了抹黑李自成散布的谣言。
有好处好喝的,大鱼大肉,你会去吃人肉吗?正常人都不会。
福王朱常洵的王府里啥都有,吃得喝的应有尽有,就算是李自成的大军也够吃了,谁会非要吃福王朱常洵的肥肉啊?还非要说是“福禄酒”,说的倒是挺清楚的,可惜我汉族臣民没有这样的恶习。
吃人肉这样的恶习,只有草原上的畜生才会干,并且也有前科。
再说了,就算是李自成的义军愤恨福王朱常洵,把他的家抄了,把金银财宝都分了,粮食都搬走,多好,谁会看上那一身肥肉?
所以,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做成“福禄酒”给吃掉的谣言,根本站不住脚。
就说明朝读书人的德行,如果李自成真的这样做,早就被黑成大魔王了,还会这样号称“闯王”,鲜活的流传下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家福王朱常洵的墓,都已经出土了,就是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埋的。还专门对福王朱常洵的英勇无畏进行了的赞扬,当然,肯定是***的。但是,里面一点也没说福王朱常洵被吃掉的事情。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被封为福王,就藩河南。
明思宗崇祯十四年(1641)正月二十日,李自成农民军攻破河南洛阳,朱常洵被活捉,随后被处死,史载李自成命令部下从王府后园弄了几头鹿,与福王的肉一起共煮,名为『福禄宴』,与将士们共享。朱常洵也因此被后人认为是死得最惨的明朝宗室。
但是,民国13年(1924)朱常洵圹志在孟津县(今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志高、广各79厘米,厚10厘米,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的庶长子朱由崧(即南明弘光帝)。圹志盖为盝顶,上面篆书7字“大明福忠王圹志”——圹志现藏孟津县文管会。
圹志内容如下:
从圹志中提到的『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和『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结合记载了所谓『福禄宴』的《明史》本传同样有两位太监『乞一棺收王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的记载,间接说明福王被李自成军队***后尸体仍存,『福禄宴』是否存在存疑。
朱常洵亦称福恭王,是明神宗朱翊钧三子,是神宗最宠爱的妃子郑贵妃在万历十四年所生。到崇祯帝时,朱常洵地近位尊,朝廷尊之以礼。
从小娇生惯养的朱常洵终日闭阁酌饮醇酒,所爱唯有女色,此时长江以北起义不断,河南也遭大旱、蝗灾,人民起义不断,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军至洛阳攻城,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至夜半时分,王绍禹的亲军打开北门引李军入城,朱常洵从城墙上用绳子逃出,次日,李军跟踪而至,朱常洵当场被杀。两名待从伏尸而哭,并喊道:“福王已死,我们也不愿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尸骨,我们就是粉身碎骨也无怨言。”李军见他们如此,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用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二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有记录说洛阳城破后,福王朱常洵被生擒活捉,他一见到李自成,就一个劲地叩头饶命,李自成端坐殿上怒斥道: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在这如此饥荒之年,不肯拿出毫厘赈济百姓。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后,将他的头砍下,挂在洛阳城门上示众,农民军还把尸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根据现在的研究来看,真相并不是这样,因为在1924年明福王朱常洵圹志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出土,上面记载了李自成起义军攻克洛阳城的日期及处死福王朱常洵的经过:“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还有“刚肠浩气,虽死犹生”等美化福王的内容。
《明史》中记载: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无子,王妃生长子,是为光宗。常洵次之,母郑贵妃最幸。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贵妃谋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窜谪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厌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廷臣请王之藩者数十百奏。不报。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
《流寇志》记载: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通过以上记录现在得知: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之后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将其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作为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之后处死,但没有吃掉尸体。两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将福王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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